为落实省疾控局综合处、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鄂疾控 综发〔2025〕4号)要求,我区对辖区内中小学、托幼(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双随机”抽检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托育机构、幼儿园。我区有托育机构43所、托幼机构70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2019 年版)第 5.1.1、6.3.4 条规定,对新乔含章联投金色港湾幼儿园、枫树湾幼儿园、河畔幼儿园、汉南汉武幼儿园、薇湖水岸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及其相关托育机构教室、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等进行了抽检,未发现异常。
二、校外培训机构。我区有校外培训机构23所,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7793-2010) 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照明要求,对武汉智米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汉南区晨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优艺可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武汉六悦培训有限公司、鸿树林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5所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进行了抽检,未发现异常。
三、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随机监督抽查的通知》(鄂疾控发〔2025〕6号)及《市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武汉碧桂园学校、经开育欣小学、汉南区第一中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阳三中、军山未来科技小学、军山实验外国语学校、经开长济学校、经开海伦堡学校、经开第三中学、经开三牛美中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小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湖小学、经开江汉大学实验小学、经开江汉大学实验中学、经开新城小学共16所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抽检,经检测项目符合要求率为10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卫生监督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
机构类别 |
辖区单位总数(个) |
抽检单位数(个) |
抽检项目符合要求单位数(个) | ||||||
|
直接天然采光 |
窗地面积比 |
照度 |
防眩光措施 |
装设人工照明 |
课桌面照度 |
课桌面照度均匀度 | |||
|
托育机构 |
43 |
5 |
5 |
5 |
5 |
—— |
—— |
—— |
—— |
|
幼儿园 |
70 |
5 |
5 |
5 |
5 |
—— |
—— |
—— |
—— |
|
校外培训机构 |
23 |
5 |
—— |
5 |
—— |
5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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