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31 15:4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检查方式 检查
频次
检查比例 实施
时间
1 污染源日常环境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全年1 重点源100%;一般源全年按在编在岗人员1:5比例抽取;特殊源(黑标企业)200%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排放噪声的单位或者场所的行政检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 从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的行政检查
《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检查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的行政检查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环境监测质量的审核和检查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第四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督检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六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第四条 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的监督检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2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企业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企业 对达标排放情况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按照联合双随机检查要求执行。结合“综合查一次”统筹安排。 3-11
3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情况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按照联合双随机检查要求执行。结合综合查一次统筹安排。 3-11
4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综合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汽车维修单位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综合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重点区域100%;非重点区域自行设置抽查比例(按照联合双随机检查要求执行,结合综合查一次统筹安排) 3-11
5 重型柴油车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重型柴油车用车大户企业 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80% 3-11月
6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企业和单位的检查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100% 3-11月
7 市场重点控排企业检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七条;《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纳入全国、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 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100%;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30% 3-11
8 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四条;《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四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危险废物监管单位(不包含医疗机构) 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行政检查(涉及行政许可检查除外) 现场检查 全年1 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100%;简化管理单位40%;登记管理单位10%(结合综合查一次统筹安排) 3-11
9 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湖北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五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重点监管100%;简化管理40%;登记管理10%(结合综合查一次统筹安排) 3-11
10 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核技术利用单位 对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对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区局发证单位50%(结合“综合查一次”统筹安排) 3-11
11 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建设项目的所属单位 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2021年以来辖区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为重点,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不重复抽查。 3-11
12 环境隐患排查检查(含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一废一品一库一重名录单位 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辖区内环境风险较大及以上等级100%;一般等级单位20%(结合“综合查一次”统筹安排) 3-12
13 畜禽养殖检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 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总数少于10家,100%检查 3-11
14 清洁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总数超过2家,检查50% 3-11
15 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八条;《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单位 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检查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全年1 10% 3-11月
16 生态环境统计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对纳入武汉市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抽取专网审核出现突出问题或近年来反复出现问题的企业 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检查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全年1 10% 3-11月
17 成品油储运销领域油气回收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百零八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涉气企业 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重点监管单位80%;按照联合“双随机”检查要求执行(结合“综合查一次”统筹安排) 3-11
1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检查 《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138号)第九条、第二十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日处理能力≥100吨,100%检查 3-11
19 船舶水污染监管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五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接收、转运、处置含油污水、废矿物油(残油废油)等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60% 3-11月
20 VOCs治理设施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未纳入限制类、淘汰类技术治理设施的单位 对单一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检查;对企业活性炭定期更换情况及“换炭云报”小程序填报情况开展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50% 4-6
21 重点涉气企业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涉及废气旁路的涉气企业 对重点涉气企业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情况,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铅封及备用处置设施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100% 7-9
22 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百零七条 区生态环境分局 禁燃区内锅炉、窑炉 禁燃区内使用锅炉、窑炉企业的检查 现场检查 全年1 100% 3-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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